iPod 新機種
2005年10月27日世上最細少的 mp3 player 即將面世:iPod flea
體積輕巧,功能齊備,還要與以往的iPod一樣,有強大的支援配件陣容。
看片: http://grm.cdn.hinet.net/xuite/78/ac/11862393/blog_1241/dv/3520973/3520973.wmv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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世上最細少的 mp3 player 即將面世:iPod flea
體積輕巧,功能齊備,還要與以往的iPod一樣,有強大的支援配件陣容。
看片: http://grm.cdn.hinet.net/xuite/78/ac/11862393/blog_1241/dv/3520973/3520973.wmv
我身為一頭熊貓,吃飽飯來個午睡,是正常不過的事。
我有一個絕技,就是在任何環境,任何情況下,可以在五分鐘內入睡。最經典的例子是試過在遊戲機中心和卡拉OK 房內,在沒有酒精作用下安然入睡,還要打呼。
今天我當然發揮得到這個神技,但公司那張椅子,實在令我睡完後有痛不欲生的感覺,腰痛、頸痛、腳痺、手痺什麼都出現在我身上。還要睡得不好,睡醒後頭暈眼花,比未睡之前更加沒精神,完全是一個失敗的午睡,浪費了 40 分鐘。
寫文章對我來說是一件苦事,一篇百多二百字的短文,我可以寫上一個小時還未寫完。寫一句,改一改,再寫一句,全句刪去重新再寫,寫好了,看看又覺得不滿意,又改,來來回回,反反覆覆。
另一個問題,就是執筆忘字,這個我由小到大都有的問題,想到會用那一個詞語,但忘了怎樣寫,不停的去想來浪費時間。
有時我想,想到什麼就寫什麼,寫出來什麼都不改就最好,但我自問文筆太差,寫出來不改,我怕大家會看不明白。![]()
還是寫多一點練習一下好了。
我和一些相熟的男性網友在討論區談話,話題總是離不開這些東西:打機、賭、女人、打牌。
打機的,多數是一些網絡遊戲的對策及趣事。我們主要玩一些免月費的遊戲,如五年前的 Diablo II Expansion、Age of Empire II Expansion: The Conqueror、最近的 Guildwars、還是一個二十多年前的 boardgame “Acquire” 網上版。討論中最有趣的一次,是一大班人在 Guildwars 做 mission 的途中,有人為了去刷牙而離開一會,令全隊陣亡。![]()
賭,因為可以在馬會玩“足球考眼光”,討論的人都多。但大多是以投注角度而出發的討論,什麼主客和 4x5 過關,首名入球客其他,黃金波膽 3x4 等,不投注的都不明白是什麼了。我自己當然有投注,但都是一些 $10, $20 一注的注碼,玩玩過關,本少利大。(星期日那場愛華頓贏不到車路士令我少贏二千多!!!
)
女人,其實沒什麼好討論,都是“吹水”多,例如公司的新同事的令男同事士氣低落,人家公司的女 sales 衣著多麼豪爽,還有一堆電車男與及毒男的搞笑對話。當然,有個別“雞蟲”不止說,還會做,我不會和他們做朋友的。![]()
打牌是最近興起的話題,原因是,有幾個人在學台灣牌,什麼“兄弟是用碰的、姊妹是用上的”、“吃不到90番的七索”等。當然大家談論的同時還會相約作實戰“練習”,網友變身成為雀友。![]()
這些話題,輕輕鬆鬆又一 day,當然參與的人有時不止是男的,但男人和男人間沒太多避諱就是了。
男人還有其他話題嗎?有吧,出來飲野再傾!
今天其中一個最重要的新聞,相信是古惑天皇被定罪了,各大 blog、網站都有很多人討論這個事件,亦有很多人因此而停用 BT 等 P2P 工具。
這裡我先不談版權這種話題,從另一角度去看這件事:執法機構如何調查及舉証電腦罪行。
有電腦罪行在網上發生,警察要調查,第一件事就是 IP 地址。ISP 可以不提供嗎?可以,但若警方拿到搜查令,ISP 便不能不合作,而警方拿到搜查令,便會什麼都拿走,包括 server 等重要器材。
之後,便是由 ISP 找出發生的地點,以往用 modem dialup 上網,要查這個是很困難的,因為關係到電話公司那一邊。但現在用寬頻上網,所有紀錄都在 ISP 內,要查出來容易得多。
找到發生的地點後,便要因應相關的罪行來定對策,可以即時上門拉人,或是等他再犯時人贓並獲。
警方到達案發現場時,第一時間是制服所有人,然後把電腦器材關上:直接把電源切斷。這樣電腦內的資料便不會被洗走,而電腦亦會保留在犯案時的一刻。搬運電腦器材時全程有紀錄,誰人切斷電源,誰人搬運,搬到什麼地方,由誰人接手,保存在那一個地點。整個過程中相關的人員全部都要簽名作實,以確保電腦不會被改動或損壞。
若要調查一些網絡罪行,便要紀錄網絡狀態的資料,這個通常會在機樓上先行處理,若有需要,才會在到達現場後第一時間取得資料。為確保這些資料的真確性,他們不會使用電腦內原先有的軟件,而使用一些公開的收費或 open source 工具。
當拿到電腦器材後,便要把 harddisk 拿出來,用有 write protect 的 harddisk reader 去把 harddisk 內的資料 bit to bit 的抄到另一 harddisk 內,新的 harddisk 便會完成和原先的 harddisk 一樣,再用新的 harddisk 來分析資料,原先的 harddisk 會保存在沒有改動的狀態。這樣在電腦資料的舉証上便可做到 100% 真實無誤。若有需要,會把已被刪除的資料還原然後拿來作證,例如電腦被入侵後被刪除的證據。
這樣舉證方法的真確性,是會被法院接納的。
舉證了,法院接納了證據,之後呢?完了嗎?
未完的,之後的工作就是檢控的工作,只可以說,現行法例的發展速度遠比科技的發展速度慢上很多很多。
一直都想參與 blog 這個潮流,但我那種怕麻煩、怕三分鐘熱度、沒耐性、沒創意的性格令我對此卻步。這個 blog 不知可以維持多久,盡力一點吧。
理科出身的我,文筆從小到大都不好,作文成績都是在合格與不合格之間游走,不要期望我可以寫出一些什麼好點子來。
這個 blog 相信會沒什麼特色,暫時都不會分類,全部隨心好了。就像我的性格一樣,沒條理,沒計劃,一切隨心...